发布时间:2024-11-12 15:58:36来源:医药经济报
山西省忻州市着力推进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分析当前药品安全形势,部署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忻州市局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目标任务,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秉持“负责任、动脑筋、讲良心”工作要求,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在压实责任、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巩固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到位。
一要提高风险意识。紧盯薄弱环节,加大药品购进渠道、网络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力度,全面梳理“两品一械”流通环节突出问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和行刑衔接,组织好交叉检查和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全市稽查“一盘棋”意识,发挥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三要树立系统思维。分析药品安全形势,总结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建立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天津市北辰区突出“五个聚焦”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突出“五个聚焦”,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控药品安全风险,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聚焦组织领导,大力推进行动开展。制定北辰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北辰区药安委名义印发。明确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具化措施要求,有序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
经过近年来的药械化零售企业监管实践,各监管所已经具备了较好的药械化执法能力,我局已将药械化零售企业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下放到监管所。同时构建科、所、队对接机制,统筹科、所、队监管力量,形成药械科提供技术支撑、法规科给予法律保障、监管所开展监管执法、执法支队进行执法指导和要案查办的一套运行顺畅、执法有力的监管配合机制,确保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聚焦多方联动,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部门沟通交流和联合执法,联合区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医疗乱象、打击非法收售药品、麻精药品专项以及“双随机”检查等联合检查,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创新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联合卫健、医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定期召开季度联席会议。今年已召开各式联席会议4次,就假药移送、麻精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衔接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先后组织开展特殊药品、清风行动、网络销售集中治理、药品经营和使用、非法收售药品等专项检查,以特殊药品、疫苗等为重点品种,以两品一械购进、储存为重点环节,以口腔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疫苗接种点为重点单位,强化全方位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各类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52家次,药械化零售企业578家次。
医疗机构一向是监管短板,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我局今年继续以口腔诊所器械购进、使用为切入点,发掘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通过针对性执法培训和下沉式监管执法,共查办口腔诊所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案件4件,罚没款12万元。加大化妆品经营执法力度,针对经营过期化妆品、标签不合规化妆品、未经备案化妆品等行为,开展执法工作,共查办相关案件15件,罚款4.52万元。
聚焦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开展“市监精英大讲堂”活动,引导执法人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长才干,更好地开展新形势下的药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市监精英大讲堂”已开办10期,累计参与人员百余人次,其中药械专题培训2期,培训主题涵盖特殊药品监管、化妆品零售执法要点分析等。
精英来主讲,聚焦执法前沿问题。“市监精英大讲堂”活动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邀请业务骨干作为培训主讲人,让执法“尖兵”走上讲台。订单式培训,执法人员积极参与。采取“订单式”培训、“小班制”教学,“秒杀制”报名,鼓励学员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性和互动性。实训式交流,培训内容入脑入心。采用“法治+业务监管+执法办案”模式,根据所讲的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培训,将课堂上讲解的执法要点在实际检查中进行实践。前述化妆品案件,就是这次活动的重要成果。
聚焦案件查办,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按照市药监局明确的重点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以强有力手段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以最严厉处罚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今年以来,查办“两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51件,涉案金额27.67万元,罚没款57.29万元。重点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全年共办理假药案件3件,劣药案件2件,涉案金额13.71万元,罚款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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