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商家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药用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青岛科曼奇商贸有限公司作为直播间运营者,利用其平台账户直播推广“药王秘制”膏,该产品为普通产品,并非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当事人在直播销售中提及产品疾病治疗功能,演绎“一老太手因经络不通不能动,使用产品后手部逐渐恢复活动能力”的虚构剧情,误导消费者,演绎中多次使用“湿寒的”“经络不通的”等语言并插入推广产品链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上,通过其运营的店铺及账号销售一款果冻,该果冻为普通食品,无保健品、药品资质。但该公司通过购买跟播服务宣传果冻具有减肥效果,被罚款10万元。
此外,广州创梵速品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主播在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化妆品等商品过程中,采取虚构或夸大商品功能及性能等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被罚款51万元。广州辛选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播在直播推广某品牌“艾草三伏贴”等商品的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虚构商品功能性能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75万元。(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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