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情况,相关人员介绍了中医药防治呼吸道疾病的注意事项。当前,国内不少地区出现甲型流感病例,抗病毒等感冒类药物销售量激增,药品销售人员在工作量增加的同时,也要注意药品安全使用挑战。
用药原则
从现代医学角度来看,无论是普通感冒,还是流行性感冒,都无真正意义上的特效药。现有药物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等治疗手段。
从中医药学角度来看,流行性感冒属于时行感冒病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流行性感冒属于丙类传染病。也就是说,其危害程度不是很高,是比较常见的传染病。普通人群只要规范预防或治疗,大多数感染者预后良好。相反,盲目治疗和滥用药物,可能适得其反,甚至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健康。
因此,药品销售人员在接待购买感冒药的顾客时,要细心地提供专业指导,让其明白感冒类中西成药的正确购买和使用方法。
辨证论治
笔者在基层从事诊疗工作近30年,发现很多感冒患者盲目用药,尤其是感冒类中药制剂,不但不能治好疾病,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代价,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按照中医药学理论,感冒分为风寒证、风热证、暑湿证、气虚证、阴虚证等。不同证型要采用对应的中药制剂治疗,比如治疗风寒证感冒的风寒感冒颗粒、治疗风热证感冒的风热感冒颗粒等。其他治疗感冒的对症用药,也有不少中药制剂,比如有退热功效的小柴胡制剂、银柴制剂等,有止咳功效的枇杷止咳糖浆、蛇胆川贝液等,甚至有感冒灵制剂、维C银翘制剂等既有化学药又有中药成分的中西医结合感冒治疗药物。
中医药制剂的临床疗效取决于辨证论治的准确性,否则,不仅不能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甚至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危及患者生命和健康。这就考验药品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
从用药安全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患者盲目用药,还是药品销售人员盲目推荐,都不可取。最明显的例子是,至今还有不少人认为:“中医药无毒副作用,可以放心使用。”殊不知,滥用中医药制剂也很危险。
专业指导
按照药品类型,治疗感冒类的中药制剂可以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店员销售中药制剂,一定要遵照相关规定。
首先要明白顾客的购药目的。如果顾客是为自己购药,销售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严重程度等,有针对性地推荐相关药物。如果顾客是为他人购药,店员要多留一个心眼,详细解释每一种中药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或适用人群,叮嘱其不能擅自加大用量或与其他药物合用等。如果顾客购药是备不时之需,店员要提醒其用药注意事项,比如婴幼儿、孕产妇、高龄、慢性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即使有感冒症状,也要在正规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其次,分清中药制剂的类型。中药制剂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外用药和内服药、丸剂和散剂等,店员要对购药者讲清楚各类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药品有效期、近效期等,特别是处方药,一定要遵照相关规定,查验并保存处方,按相关规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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