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持续深入,中心药房模式正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广。这种新模式不仅提高了药品供应与管理效率,还有力促进了医药行业转型升级。近期,天津市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央药库(店、房)模式,允许零售药店申报成为中央药店,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兜底保障
根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出的《关于开展中央药库(店、房)征集活动的通知》,成为中央药库(店、房)的企业和机构,需要满足“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和“网采率达100%”这两项硬性条件。可以看出,中央药库(店、房)模式的建立,通过整合医药行业资源,有助于降低库存压力、提高配送效率。
零售药店成为中央药店的益处显而易见。一方面,无论是通过网络渠道采购,还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获得药品,中央药店均能享受全国最低进货价,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获得中央药店资格,相当于获得了由官方权威背书的“低价优质”信誉标签,不仅提升了药店的公信力,还能极大拓宽其市场辐射范围。
此外,中央药店体系的搭建,为患者提供了选购医保药品的坚实后盾。当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时,患者依然能够方便快捷地从药店获取所需药品,实现了药品供应的兜底保障。
多地铺开
其实,在天津之前,国内已有不少地区布局中心药房建设,为天津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
中心药房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或县域医共体内设立的药房,负责药品的统一管理和供应。根据各地的要求,“五统一”原则包括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学服务、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
2024年6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发展格局。据介绍,2022年以来,山东先后在207家县域医共体推进中心药房建设,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难题。截至2024年6月,全省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已覆盖117个县(市、区)的179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山东省将以中心药房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畅通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渠道,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所有紧密型医共体都推开中心药房模式,做到中心药房动态全覆盖。
无独有偶,2024年9月19日,广东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发出通告,公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建设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县域医共体中药制剂中心作为主要任务,具体工作措施包括:统一用药目录、规范开展处方流转、加强药品储备管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等。
此外,安徽、陕西等多地也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而天津此次创新实践,无疑为各地医药资源整合提供了新思路,具有很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不仅是中心药房,类似天津的中央药库(店、房)模式也将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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