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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基层医养结合落地困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4:54:42作者:龚晓红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探索医养结合工作。《通知》提出,“以基层为重点,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机制”,将基层医养结合工作提上新高度。然而,基层开展医养结合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有效开展,需从多方面考虑。
难题待解
定位含混,融合遇阻
一是“融合”难题待解。《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为养老与医疗的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实际操作中,各地陆续尝试,但困难重重。养老机构主要致力于照料老年人的生活起居,这属于社会性服务范畴;而医疗机构核心任务是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护理,属于医疗服务领域。当两者的服务对象都为老年人时,在服务属性、劳动强度和风险系数等方面也存在着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两者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导致在实际融合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
二是服务体系亟待健全。国家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分级、定位,以确保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满足。然而,基层开展医养结合的职责定位尚不清晰,这使得相关服务缺乏明确的方向和标准。一方面,在职责不明确的情况下,医保、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可能会出现不合理情况。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医疗机构的工作负担,使得医疗机构在承担原有医疗服务任务的同时,还要面临医养结合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供需失衡,缺乏动力
一是医疗机构内部动力缺乏。以往,部分医疗、养老机构尝试开展“医养结合”,但因设置要求高、资金引进难、政策保障滞后等因素,积极性受挫。医养结合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设施建设、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和配套政策支持,很多机构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保障政策滞后则使得机构在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较为陈旧、更新缓慢,难以满足老年人复杂的医疗需求。人力资源方面,专业医护人员短缺,尤其是老年病学、康复医学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也限制了基层医疗机构在医养结合方面的投入和发展。在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压力下,对于医养结合服务的开展缺乏积极性。
二是外部需求乏力。医养结合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专业人员,且回报周期较长,这使得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考虑实施医养结合时会更加谨慎。公益性养老机构人员紧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难以真正落实医养结合。
同时,老年人受传统观念、康养经费顾虑及对“医养结合”认知不足等影响,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信任度低。很多老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养老就是在家由子女照顾,或者在传统的养老院生活,对医养结合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缺乏了解和信任。此外,康养经费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一些老人担心医养结合服务费用过高,自己无法承担。子女受传统观念影响,对医养机构高额服务费用、服务能力存疑,不愿让老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
破局良策
健全体系,优化环境
一是明确主导作用。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涉及多部门、多政策,需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理顺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例如,卫健部门负责制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监管;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医养结合管理、技术等方面人才的培育和选用,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医保部门负责医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在医养结合战略谋划、激励机制、资源调配等方面给予基层医疗机构充分支持。例如,对实施医养结合有力的医疗机构在用地、税收、水电气等资源方面给予优惠。及时培养和补充医养结合所需人员,重点吸纳医养管理型人才、老年医学专业及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和补充医养护理人员。
同时,强化医保资金、公卫资金在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工作中的管理作用,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医养服务职责划分,理清经费补偿模式,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可以探索建立医保与医养结合机构的合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公共卫生资金也可以适当向医养结合机构倾斜,支持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
明确职责,理清脉络
一是完善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综合管理体系,围绕健康管理、疾病诊疗、临终关怀等,细化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医养结合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推进疾病诊疗团队建设。以医疗服务共同体为依托,成立区域老年病诊疗团,为急危重症老年人提供疾病诊疗、临终舒缓治疗和死亡照料服务等。诊疗团可以由上级医疗机构的专家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组成,通过定期派驻基层医疗机构帮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指导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诊疗团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内设康养病房,为急危重症老年人提供及时的治疗和护理服务。
强化指导,完善保障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分级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分级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服务。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级别,为每个级别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管理措施。例如,对于健康状况良好的老年人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健康指导;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疾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服务;对于重症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和死亡照料服务。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价体系,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服务准入标准和考核标准。评价体系可以包括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养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制度。对认真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且落实较好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可以用于机构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提高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卫健、医保等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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