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医疗器械警戒试点作为践行“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秉承“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致力于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着力打造“一体两翼”医疗器械警戒工作格局,提升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水平。
构建“一体”核心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风险会商、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医疗器械警戒与审评、检查、检验、执法监察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持续的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实现风险管控的闭环。
2024年,山东省药监局组织撰写《医疗器械警戒信息内部共享和外部通报制度》等5项制度,探索制定警戒试点制度;组织5期警戒专题培训,参训人员1000余人次,提升医疗器械警戒能力;推动医疗器械警戒信息转变为风险管控措施,召开风险会商会4期,处置风险信号31起,有效提高警戒信息利用度;组织对50家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36个并责成整改,2家被责令警告。
打造“两翼”支撑
畅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警戒信息主渠道。一是扩大监测覆盖面。组织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加强医疗器械警戒数据的收集和报告,将信息收集范围由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扩展至“与使用医疗器械相关”的警戒信息,实现从使用环节对风险的全面监控。
二是变被动监测为被动监测与主动监测相结合。建立5个专业技术平台,对骨科植入物、集采和创新医疗器械、神经调控设备等6类医疗器械进行主动监测和专业评价;依托山东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哨点科技支撑计划,组织19家哨点开展主动监测研究,2024年完成对钬激光设备、电动手术床等16个高风险产品的监测评价研究。
三是协同联动压实报告责任。联合山东省卫健委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跨部门综合监管。
压实医疗器械注册人风险控制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对39家参与试点注册人进行培训。二是一对一帮扶妥善处置严重不良事件。对涉及严重不良事件、风险信号的8家企业进行指导帮扶。三是提高企业日常风险防控能力。在对注册人不良事件评价意见进行审核过程中,随时指导企业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器械警戒成效显著
2024年,通过开展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山东省对医疗器械风险发现和防控水平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收集警戒数据数量明显增多,报告同比增长8.0%,严重伤害报告同比增长37.2%,上报风险信号195个。处置涉及省内医疗器械注册人产品风险信号31个,对13家注册人开展飞检,责令1家注册人停产整改,3家修改产品说明书,4家注册人改进产品设计及工艺,5家注册人改进生产、检验操作规程及使用警示信息;上报国家中心21个,被采纳6个,其中,2个产品被采取一级召回,2个产品被采取三级召回措施。(山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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