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5起药品经营专项检查违法案件典型案例,涉及7家药品经营企业,其中2家为零售药店。这7家企业均被处以高额罚款,其中6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4家企业的多名相关人员被禁止从业,引起广泛关注。
此次被曝光的7家违法企业,尽管各自的违法情形不尽相同,但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二是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质量安全责任重于山
在这些违法案例中,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为追逐高额利润,从非法渠道购入价格低廉而质量无法保障的药品。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在药品销售领域的广泛普及,网络售药在为民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企业创造了可乘之机,使其妄图借助网络的虚拟性与隐蔽性,在药品购进与销售环节逃避监管。比如本次公布的案例中,广东文明医药有限公司、安徽阜阳市太和县铭康大药房就是通过网络销售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此外,部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淡薄,为药品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其中,广东文明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安徽阜阳市太和县铭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均为所涉企业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或合法购进渠道。重庆京九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为所涉企业无法提供其销售祛湿颗粒等药品的合法购进单位和票据,药品在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脱离了质量管理体系。
福建蜂鸟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中,所涉企业将药品虚假销售给药房,实际未发生销售行为。深圳市都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都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和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中,存在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提供虚假药品购进等行为。
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这些案例从处罚力度来看,可谓全方位、深层次、零容忍,对药品经营领域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从财产处罚来看,广东文明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没共计821.6万元,重庆京九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没共计147.9万元,安徽阜阳市太和县铭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32.1万元,福建蜂鸟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97万元,深圳市都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被罚款170万元。通过罚款,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使其深切认识到违法成本之高昂,远超违规经营可能带来的短期利益,从而在经济利益的权衡中知难而退,不敢轻易逾越法律红线。
资格处罚更是直击要害。这7家企业中,除了福建蜂鸟医药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外,其余6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均被吊销。这就如同釜底抽薪,直接剥夺了这些违法企业在药品经营领域的“入场券”,从源头上杜绝了其继续从事违法药品经营活动的可能性。
在处罚到人方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关键岗位人员处以禁止从业等处罚,如福建蜂鸟医药的蔡某被禁业十年,深圳三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同样遭受严厉制裁,这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责任的追究,更是从行业人力资源层面强化了药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守法自觉,使得药品经营活动中的每一个参与者都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不敢、不能、不想参与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公示的5起典型案例,是对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集中“亮剑”。一方面,警示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敬畏法律、尊重生命,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强化内部管理,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向社会公众传递了监管部门坚决维护药品安全的强大决心与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药品市场的信任与信心。(作者单位: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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