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与《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相比,不仅将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合并,精简了指标数量,而且进一步提高指标的针对性和敏感性。按照要求,今后,县域医共体建设县级自评、省市监测评价和国家对各省医共体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都将依据《指标体系》进行。因此,学通、弄懂、吃透、落实好《指标体系》对于各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监测指标为何要变?
按照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的权威解读,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修订工作从今年开始,随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国家层面正式文件《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各省也基本实现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的阶段目标,为了及时总结和评判工作进展情况,急需对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做出“与时俱进”的修订。
国家层面要求强化监测评价。坚持强县域、强基层,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发展要求,突出乡村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结果导向,健全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而这一要求也成为修订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遵循。
当前存在哪些问题?
尽管“各省基本实现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的阶段目标”,但实际上当下医共体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进展不平衡;二是“牛鼻子”没抓住,不少地方医共体建设还在“绕着走”,没有进入“深水区”;三是推进思路不清晰,普遍存在不想做、不会做(能力欠缺)、不做实现象,特别是由于评价机制、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存在指标繁杂、不够精准、针对性不强、敏感性不够等问题,致使很多评价不能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出现了评价效果不真实情况。基于此,客观上要求建立新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新的自评改进、上级监测评价机制,以使医共体建设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
《指标体系》如何体现针对性和敏感性?
《指标体系》本着为基层减负精神和要求,大幅度精简指标数量,将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合并,总体指标数量减少到14条,其中定量指标11条,定性指标3条,重点体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导向和紧密型要求,聚焦更精准,指标的针对性和敏感性也更强,评价也更客观更有效。
《指标体系》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方面,如果说“紧密型”3项定性指标主要用于评价某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搞没搞”,那么后面4方面11项“定量”指标就将用于评价当地医共体建设搞得“好不好”,水准、质量高不高,即可以反映医共体建设的紧密程度和实施效果。
下一步如何抓好医共体建设和评价工作?
一要学懂吃透《指标体系》,这是做好医共体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要真抓实干,这是做好医共体工作的基本态度。特别要针对当前医共体建设部分存在作风不实,注重资料文件,不注重实际效果;注重组织架构,不注重实际需要;注重全面详实,不注重重点难点突破现象。
三要敢于破局,这是做好医共体工作的胆略魄力。以三明医改为例,其在医保基金如何打包问题上敢于突破政策限制,大胆实行“按县域、按年度、按人头将医保基金打包给各总医院使用”,建立“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明确医保基金结余部分纳入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健康促进经费可从医疗机构的成本中列支,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引导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治已病”和“治未病”并重转变,才能有效遏制过度医疗行为。
四要以评促改,这是做好医共体工作的思路方法。做好工作,就应该持续改进,以评促改,真评真改,实评实改。
总之,新指标体系已经出台,未来医共体建设的评价将会全面翻新,对于想干事、会干事、想干成事的地方,无疑也是一次新机遇。期待各地借新版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之机,让医共体建设走实走深走好,走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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