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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入实施药物警戒哨兵行动

发布时间:2024-10-14 16:00:28作者:浙江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年来,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围绕药物警戒“一体两翼”,充分发挥监测机构哨所、医疗机构哨点、持有人哨卡、公众小哨兵作用,不断探索、拓宽患者主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途径,推进浙江省药物警戒工作走深走实。

充分发挥哨兵作用,持续提升报告数量和质量。多种方式激发监测机构哨所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国家和省级哨点医院引领,巩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渠道;创建浙江省持有人哨卡示范点,推动落实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鼓励培育公众药物警戒小哨兵,拓宽报告来源。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有效识别和处置安全风险。建立预警值班长效机制,深入挖掘药品安全风险信号,及时关注集采品种、创新药等监管重点,积极参与风险会商,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共享。

开展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积极探索药物警戒相关研究。承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的上市后安全性评价项目,多学科协同开展药品安全研究,开展国家中心合作课题、省局科技计划项目、参与药物警戒相关的标准研究等,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浙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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