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8 11:08:30作者:江西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出台《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促进省内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以下称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的企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11个部分18个条款,分别对人员、面积、货架系统、运输车辆及设备、出入库贮存管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采集识读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跨区域设置仓库、信息报告和公示等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的出台,将统一江西省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准入标准,推动提升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对规范该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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