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7 19:53:42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7月24日,咸阳市医保局印发《咸阳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明确了9类药品价格违规行为,自8月1日起执行。
其中,《负面清单》的第4项内容提到:定点零售药店利用自身价格政策优势,提供相同药品,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线上、线下搞不公平、歧视性价格,同一药品在同一时间内医保支付价格高于现金支付价格销售的(线下高于线上价格20%)。
业内认为,这一规定是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线上线下药品价格差异显著以及非医保支付药品价格反而低于医保支付药品价格等不合理现象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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