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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4-07-23 11:18:56作者:邹晓徽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一次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监督执法创新和突破,从《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实施措施及预期效果等方面可知,其将对医疗行业监管产生重要影响。

多方面创新探索

《意见》在实施措施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和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跨部门医疗监督执法联动机制,由卫生健康、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疾控、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打破部门壁垒,提升执法效率和协同能力。

2.强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是医疗监督执法的基础力量。《意见》强调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完善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机制:针对医疗领域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健全跨部门医疗监督执法事项清单和建立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机制。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能够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实现“一案多查”,避免重复检查和处罚。这一机制有助于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意见》特别强调对医疗执业突出问题,尤其是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执业活动,以及非法行医、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5.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见》要求各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同时,《意见》也强化信用管理和监督执法结果应用,及时公示曝光违法行为,对医疗服务领域失信行为人实行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迈出重要一步

该《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对山东省医疗监督执法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1.提升执法效能:通过跨部门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地协同工作,快速应对和处置医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2.优化营商环境:医疗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有助于优化社会办医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和资本进入山东,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保障群众健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增强社会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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