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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一步缩短职工生育保险相关事项办理时限

发布时间:2024-07-01 15:26:41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下称《规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规程》进一步缩短职工生育保险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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