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4 17:30:39作者:北京药监 图/文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认真落实、统筹推进,顺利完成国抽委托抽样工作。
一是沟通协调,制定方案。第一时间与企业沟通产品的库存情况,并与北京市药监局稽查处、重庆器械检验中心进行沟通,制定委托抽样工作方案,确定联合抽样时间及送样方式。
二是远程连线,联合抽样。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监管人员将产品外包装、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展示给重庆市药监局抽样人员,远程配合国抽系统录入产品信息。监管人员现场查看了抽样产品的生产检验记录、成品检验报告、生产放行单等资料,核实无误后在成品库房对产品进行封样。
三是拓宽视野,总结经验。本次任务是第一次承接注册人所在地药监部门委托抽样工作,该分局与重庆市药监局共同探讨,相互学习借鉴,拓宽了工作思路和视野,总结出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提质增效的工作做法,为后续跨省委托抽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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