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15:50:30作者:秦永方来源:医药经济报
重症医学的发展,不仅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更是社会公益性属性第一。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重症医学专科建设,完善“能级匹配、布局合理、服务优良、平急结合”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体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科学性。
亮点1: 重点补齐西部地区和县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短板
单靠医院的财力支持重症医学发展有很大压力,特别是平急结合需要配置的ICU病床,平时如果没有更多的重症患者或相应的财力支持,很难确保急需时候的急救应对能力。国家重点补齐西部和县域的重症医学建设,预计将会加大对当地的财政投资支持力度。
亮点2: 目标明确
《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可转换ICU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
ICU床位增加的同时,意味着人力资源配置的增加。如果ICU床位使用率不高,人力成本就会成为较大的支出成本,这时,成本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既能满足ICU床位人员配置要求,又能提高ICU床位使用率,对医院精益运营管理是一个考验。
亮点3: 纳入医联(共)体建设
将重症医学建设纳入医联(共)体建设,减少重复投资,提高重症急救能力,实现资源共享。强调牵头三级医院的引领作用,明确了配备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监护仪等设备以及必要的便携设备,适应执行不同规模的救援任务,形成可在区域内或跨区域调度的快速反应、机动灵活救治力量。
亮点4: 重症质控全覆盖
《意见》强调,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工作,有效引导医疗机构提升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亮点5: 调整医疗服务支付价格
《意见》提出,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考虑,符合启动条件的,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资源消耗多等体现重症医学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
重症医学属于公益性最明显的科室之一,成本如何补偿影响到学科的发展。合理制定调整价格是一个方面,但更为关键的是,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下,需要直面重症医学科亏损问题、以及部分医药推诿危重症患者的现象,进而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
亮点6: 提升专业吸引力
《意见》要求,健全以医疗质量、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重症急救医学科对医护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高,一般是通过选拔由优秀的医护人员担任。由于专业和公益属性,人员配置多,业务不均衡,绩效一般采取倾斜激励措施。同时,医护人员承受的压力也大,既要全身心关注患者生命安危,还要面对一些家属因对其工作不理解而产生的质疑,所以除了绩效倾斜激励,更需要压力的释放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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