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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治理信用轴线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4-05-06 10:17:55作者:本报记者 慕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药价治理沿着“信用轴线”向纵深推进。5月1日起,《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新规,对失信医药企业,可按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双通道”药品管理、医药集中采购等方面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此前几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的最新一期药品挂网采购企业失信评定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32家医药企业终止相关失信行为,纠正不公平高价或主动剔除产品虚高空间,修复企业信用等级。这也意味着,随着信用评价与价格治理协同联动的不断强化,越来越多医药企业意识到信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失信企业主动申请信用修复,为企业发展增信赋能。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据悉,在“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原则下,药品耗材集采产品的供应保障备受关注。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启动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信用评价在全国范围落地实施,并将医药回扣、垄断控销、价格违法等失信事项计入企业信用评级,按照失信程度分别对医药企业采取提醒告诫、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等约束措施。去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向生产企业穿透。

医药营销合规落地专家冯军认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在营造公平公正的医药采购交易环境、推动医药企业诚信经营、维护规范的药品耗材价格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向生产企业穿透不到位、失信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以及药品价格虚高、医保基金不合理使用等情况依然存在。国家和地方再次强调信用评价,目的是为了强化各省医药集采机构和药品耗材生产企业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在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下,如果医药医疗机构采购对象有失信行为,将影响企业在各省的挂网采购资格,对企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和药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2月底,国家医保局发布第8期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共有26家医药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其中22家医药企业评级为“严重”,4家医药企业评级为“特别严重”。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地区已将失信评级与药械挂网、采购挂钩,严重者可能触发全国联合处置。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尤伟清表示:“诚信是立业之本,也是行业共识。失信行为若不能得到及时惩戒,或者惩戒力度太轻,诚信便是一纸空谈。当前,医药企业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信用评价,说明国家层面已着力加大信用评价共享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加强数据协同治理,对企业失信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达到规范企业行为的目的。”

发挥企业能动性

如何让企业在主动修复信用等级方面更加积极,打破企业被评级“僵局”,成为当前持续改善经营主体信用环境的关键。多地将信用修复作为信用监管的最后一环,稳步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涉及信用评级的19家企业中,有13家主动纠正不公平高价,涉及药品6个,平均降幅14%,最高降幅78%;涉及医用耗材43个,平均降幅30%,最高降幅81%。今年一季度,32家终止相关失信行为医药企业的相关产品平均降幅23.57%。其中,医用缝合针降幅明显,由单价20元/支降至单价1.2元/支,降幅达94%,年节约资金60多万元。尤伟清认为,部分企业主动终止相关失信行为、修复企业信用等级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有望在医药行业诚信建设方面率先形成良好氛围,为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燎原之势。

那么,如何进一步让企业为信用赋能,将信用“变现”,助推医药价格治理沿着“信用轴线”行稳致远?上述专家认为,首先要让企业更加重视信用评价,将企业的信用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其次,要丰富企业信用修复措施,如采取终止相关失信行为、主动剔除产品价格虚高空间、主动退回不合理价款等方式。此外,应用好用细用实国家价采中心定期通报的失信行为案源线索,研究探索多部门信息共享途径,提升信息多元互动效果,并将各地好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具体举措,进一步挤压医药价格虚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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