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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胰岛素集采比较

发布时间:2024-04-30 15:05:59作者:陈伟琪、江滨(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来源:医药经济报

胰岛素专项集采从2021年11月开展首轮带量采购,2022年5月落地,2024年4月协议期满,开展接续采购工作。两轮胰岛素集采在采购品种、采购量、采购周期、分组、最高有效申报价、竞价入围、报量分量等政策维度上进行了一定调整,但基本符合“尊重临床选择、降价相对温和”的特点。本文主要对两轮胰岛素集采规则要点和中选结果进行梳理。

采购品种:品种范围一致

两轮胰岛素集采的品种范围均为第二代人胰岛素和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根据来源和化学结构、作用特点分为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共6个采购组、11个报价单元。

其中,首轮胰岛素集采纳入了16个通用名品种,胰岛素接续采购只纳入了15个通用名品种,不再纳入预混人胰岛素组别中的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70)。

首年采购需求量:三代需求量上升

胰岛素接续采购的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更多,约2.41亿支(/瓶),比首轮的首年需求量2.14亿支(/瓶)增加约13.15%。

接续采购中,第二代人胰岛素整体需求量减少,基础人胰岛素和预混人胰岛素需求量分别下降51.86%和22.37%。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整体需求量增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和预混人胰岛素类似物需求量分别上升50.71%、53.53%和19.56%。

采购周期:有所延长

胰岛素接续采购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比首轮采购的2年有所延长,接近3年半左右。

对于接续采购,采购协议除了可每年一签以外,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最高有效申报价:控价能力更强

胰岛素接续采购各采购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是首轮集采的兜底价,为首轮最高有效申报价的60%(见下表),在价格方面的控制能力更强。

中选规则:新增复活中选机制

两轮胰岛素集采原则上都根据同采购组内企业自主申报的价格由低到高确定申报排名,并根据申报产品数确定入围产品数。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的,获得中选资格,总体满足差额中选、多家中选。

在首轮采购中,降幅超过40%的品种可以自动入围。接续采购中,不再提及申报价降幅,而对于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1.3倍,但申报价不高于各采购组中选价格线的获得中选资格(见下表)。另一方面,接续采购新增了复活中选规则,对于各采购组未能竞价入围以及未获得中选资格的产品,申报价不高于各采购组复活中选价的可复活中选,享受中选资格。

中选类别:降低企业决策难度

两轮胰岛素集采中选产品原则上根据价格高低确定的排名分为A、B、C三类。首轮集采中按照排名次序来分组,具有变数大、可预期性低、企业决策难的特点。接续采购结合首轮集采A、B、C类分组品种的价格和采购量特点,设置了A、B、C三类产品价格线(见下表),按价格线分类分组:1.各采购组内排名第一的中选产品为A1类中选产品,其余申报价不高于A类产品价格线的中选产品为A类中选产品;2.各采购组内不满足A类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中选价格的为B类中选产品。3.各采购组内不满足A类、B类中选条件的中选产品为C类中选产品。引导企业合理报价,降低企业决策难度。

协议采购量分配:体现量价挂钩

两轮胰岛素集采中选产品根据价格排序分类,按不同比例分配协议采购量:分类序号越前,分量越多,体现量价挂钩的原则。

首轮集采中,分为获得基础量、调出分配量和获得分配量三步。其中,A1、A2、A3、B、C、D类产品的获得基础量分别为100%、90%、85%、80%、50%、0%。调出的分配量中,C类中选产品的调出量分配给A类,D类产品的调出量分配给A类、B类,并要求产能满足保障供应的要求。

接续采购中,协议采购量分为获得基础量、分配剩余量两步。第一,在基础量计算中,A1、A、B、C类产品的获得基础量分别为100%、80%、55%、45%。与首轮集采相比,比例有所下调。此外,接续采购根据中选产品在两次集采中类别的变化、是否属于特殊类型胰岛素等因素,对基础量比例做相应调整:包括中选类别提升或继续维持在A类的、属于德谷胰岛素注射液或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的比例额外增加10%;类别下降的比例额外减少10%。

第二,在B类和C类的剩余量分配中,由医药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并要求产品基础量和剩余量占比之和不超过需求量的80%,且A类产品企业产能能够满足保障供应的要求。考虑到小规模医疗机构的需求,允许首年采购需求量总数不足100支的医药机构分配剩余量时,可从任意中选产品中进行选择。

中选结果:价格进一步优化

4月23日开标的胰岛素接续采购,共有35000多家医疗机构参加,通化东宝、甘李、珠海联邦、宜昌东阳光、江苏万邦、合肥亿帆/波兰佰通、合肥天麦、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惠升生物、辽宁博鳌、山东新时代等13家企业参与报价。

从中选类别来看,大部分企业都为A类中选,价格浮动较小。其中,大部分内资企业的报价紧贴A类产品价格线,外资企业则中选价格较高,主要是B、C类中选。

中选价格方面,本次胰岛素接续采购中选价格稳中有降,平均降幅较最高有效申报价约18.37%,最高降幅为56.32%。相比首轮集采,价格进一步优化,在首轮集采降价基础上再降低了3.8%。其中,首轮集采中价差最大的三代预混组,价差从2.3倍缩小至1.6倍,市场竞争更加公平,企业供应更有保障。

在产品结构方面,报价较低的A类中选产品比例从上一轮的40%提高到71%,涵盖国际知名企业、国内大企业和新上市企业的产品,多元化结构更好地满足了患者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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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结 ★★★

综上所述,本次胰岛素接续采购与上一轮集采平稳有序衔接,有助于保障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中选结果充分体现了政策在价格稳定、市场竞争以及患者用药权益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约2.41亿支的报量,合计市场规模约115亿元,将进一步促进胰岛素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更多需要长期乃至终生注射胰岛素的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因为中选规则及分量规则透明,企业报价行为背后的意图也清晰可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主动降价抢量。如东阳光、通化东宝,东阳光的餐时人胰岛素和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均已A1价中选。

二是保量为主、量价均衡。大部分国产品种都以保A类为主,以便获得80%的量。

三是保价。报量高、原有市场份额大或者产能不足的产品,如礼来的三类胰岛素类似物和预混人胰岛素、赛诺菲的谷赖胰岛素、诺和诺德的所有三类人胰岛素和预混人胰岛素,都按C类产品价格线申报,既保证了中选资格,又守护了渠道。

 四是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礼来的餐时和基础人胰岛素、江苏万邦的基础人胰岛素、诺和诺德的地特胰岛素,通过报价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来实现这个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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