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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销毁过期特药坚持安全环保三原则

发布时间:2024-04-07 18:30:09作者:吉林药监 图/文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吉林检查分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特药监督销毁工作,对吉林市特殊药品供应企业申请销毁的一批过期特殊管理药品进行集中监督销毁。

吉林检查分局坚持安全环保“三原则”做好特殊药品销毁工作。即:坚持特殊药品监督销毁,防止流弊事件发生的原则;坚持与公安禁毒部门联合监督销毁,深化协作机制原则;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依法做好特殊药品销毁工作原则。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对企业申请销毁的过期精神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逐一核对,确认企业申请销毁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与实际一致,同时对销毁过程进行拍照、录像,药监、公安、企业三方签字备案,保证销毁全程可追溯、销毁过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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