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8 10:26:38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3月22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工作提示,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将于3月底在上海市执行,提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九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采购和执行准备。
提示中提到,原先未采购的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保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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