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14:07:12作者:来源:江苏药监、内蒙古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有关部署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
江苏扬州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扬州检查分局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走深走实。
一是线上调查与现场调研相结合,摸清企业底数。对全市所有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目前,有在扬州市“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中备案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1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药品生产企业6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对已备案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扬州检查分局负责人带队现场调研。目前,该第三方平台暂未有药品网络销售商家入驻。
二是宣传引导与自查自纠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召集辖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已报告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并在会后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及培训。制定《扬州市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全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具体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纠正,健全完善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网上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做好长效监管。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将是否在“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备案、是否按规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是否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等作为检查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对药品网络销售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现场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巡查,每周每家企业巡查2次以上;完成2家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发现一般缺陷3项,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在对3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监管中,发现2条涉及网络销售的问题线索,已移交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
内蒙古呼和浩特
聚焦五个方面
自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市场监管局结合网售药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摸排,梳理网售药店,督促药店如实填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表》,动员药店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沟通合作,及时整改网络信息服务和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消费者购药合法权益。
同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委托“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政务服务事项现场核查工作,通过现场问询、监督指导、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上网检查等监管方式,从严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劣药品行为、依法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理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五大方面持续推进治理工作。
截至3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共检查246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756家药店填报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表》。(来源:江苏药监、内蒙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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