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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19条措施服务医药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2 11:15:24作者:青海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提升监管服务质效、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动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产业基地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青海省药监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中,持续提高监管效能,以严格高效公正的监管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将涉企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为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有序、安全、可预期的监管环境;印发《青海省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引导市场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该省首家具备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通过初步验收;通过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及注册许可程序,实现该省首个第Ⅲ类医疗器械获批落地、全国第一家高原医用膜制氧设备和重组胶原蛋白系列产品先后获批落地、省内企业申报国内独家仿制化学药品3类新药艾塞那肽原料药及2种规格注射剂产品获批,实现了青海省近十年新药获批的历史性突破。

2023年受理并获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和生产许可,较上年增长130%,全省医疗器械产值由千万级跃升至超亿级;医药制造业较上年增长21.7%,中藏药产业稳步发展,中成药产量2056吨,较上年增长24.6%,销售过亿单品种达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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