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1 10:57:20作者:内蒙古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全面加强集采中选药品监管,圆满完成2023年度集采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该局把保障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集采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全面自查。
探索开展“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完善细化“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监管措施,充分利用药品品种档案、药品安全信用档案、药品年度报告、药品生产监管检查信息等数据,综合研判安全风险,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全区集采中选药品药物警戒协同机制,加大对集采中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强化对监测发现的异常风险信号、聚集性信号的组织处置。(内蒙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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