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1 22:58:26作者:江苏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1月15日,江苏省药监局会同省自贸办、省科技厅、南京海关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南京无锡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南京、无锡4家药企的6个品规物品可无需《进口药品通关单》直接进口。
前期,江苏省药监局积极指导南京、无锡做好承接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相关工作。年初,就进一步提升进口药品通关全流程监管与“白名单”制度试点分别赴南京、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题调研。在此期间,南京、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及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靠前服务、主动收集企业诉求,积极与江苏省药监局沟通对接,保障“白名单”制度设计中药监部分的工作进展。
接下来,江苏省药监局将继续拓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范围,指导优化相关制度设计,提升医药领域通关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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