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1 22:58:01作者:天津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天津市药监局第三监管办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对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对受托生产品种开展GMP符合性检查前的预检查。
一是更新企业受托生产中药制剂情况信息,对各类剂型逐一掌握注册审批进度,逐个了解品种实际生产状况,指导企业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分析药理学成分、毒理学数据,对共线使用的生产设施设备采取适当清洁方法,增加预防交叉污染的措施。
二是审核企业与委托方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查看各项质量责任的规定划分,质量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在成品出厂前的双方职责规定,做到委托生产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对申报GMP符合性检查品种开展预检查,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剂型品种,按照委托方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核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生产设施条件和检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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