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山东:印发新修订药械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时间:2024-01-23 16:02:55作者:山东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新修订《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加强裁量权基准管理,规范行政处罚合理性。《基准》于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修订情况,本次修订共涉及法规规章13部,其中,行政法规2部、地方性法规2部、部门规章9部。本次修订,把每一项均细化为违法情形、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实施主体、裁量范围和处罚标准六部分。在“处罚标准”部分,对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整。其一是名称表述的修正。其二是将“裁量因素”一栏删减,直接与裁量权适用规则配套使用。此外,新修订《基准》还对裁量区间交汇点的包含关系进行了调整。

《基准》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明确了一般、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裁量阶次,针对不同违法情形适用不同区间,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