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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产业目录政策凸显因势利导

发布时间:2024-01-10 14:02:48作者:朱军来源:医药经济报

2023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新版产业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时隔近5年对上一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更新和升级。

目录调控更科学

如果把引导、示导和督导作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对应类比,那么,新版产业目录的科学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鼓励类发挥了有效配置市场资源的引导作用,优化市场结构,促进创新型发展;二是限制类发挥了持续提高市场效率的示导作用,纠正市场失灵,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淘汰类发挥了理性维护市场秩序的督导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归纳发改委对“新版产业目录”的解读,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上述“三导”政策的效果:一是归类整合,聚焦重点。总条目减少473条,其中鼓励类减少469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20条;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二是注重“四性”,构建“四化”。重视产业的先进性、安全性、质量性、环保性,建设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现代化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三是科学施策,理性监管。鼓励类因实制宜,宜粗则粗、宜细则细;限制类、淘汰类避免简单的“一刀切”,定量定性结合,明确指标参数。

助推“新质生产力”

新版产业目录中涉及的医药领域变化充分落实了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时代新要求。鼓励类、淘汰类的医药项目由2019年的8条精简为5条,限制类医药项目维持6条。其中,医药鼓励类的5条引人瞩目:一是医药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二是新药开发与产业化;三是生物医药配套产业;四是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五是中医药传承创新。

新版产业目录的新变化将会助力医药产业变革创新、巩固优势、补齐短板、提质增效,防止低水平的盲目投资,减少同质化的重复建设,带动医药工业“新质生产力”的飞跃发展。相信后续国家各部委和地方各部门将会出台相应的一揽子配套政策,从产税激励扶持、产融优惠支撑等途径力保新版产业目录的落地见效。同时,广大医药工业企业也需要主动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意识,多做鼓励类“课题”,慎做限制类“作业”,不做淘汰类“小抄”,做到理性投资,实现理想发展。(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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