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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互联网医疗合规四道“门”

发布时间:2024-01-03 10:40:07作者:黎东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授)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为2023年度医改热词之一的“互联网医院”,无论是从政策制定还是实践探索都吸引了社会的关注。近日,某地《关于暂停全市五家互联网医院备案的公告》在业内流传。经核查,该市五家备案的互联网医院未能按《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提供门诊诊疗相关服务,经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暂停这五家互联网医院在当地统筹区的备案,该市各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暂停使用这五家互联网医院的互联网处方,公告次日起所产生的医保结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在互联网医院高速发展的今天,要保障互联网医院的行稳致远,必须坚守价值医疗这一本质。

均衡资源配置

看病贵、看病难的本质是老百姓的卫生健康需求无法有效转化为卫生健康服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是导致看病贵、看病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可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健康红利,在看病就医时更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这些健康红利至少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互联网大大提高了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老百姓更容易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了跨时空的均衡配置医疗资源,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现象,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和医生资源;三是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健康管理正逐步迈向个性化、精确化,发挥家庭医生的健康“守门人”作用,极大地保障了老百姓真正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线上线下“同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提出要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特别是在政策制定方面,从无到有,层层推进,大大推动了互联网医院在全国落地并指明发展路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更是对互联网医疗中处方审核、隐私保护、诊疗质控等社会关注点,以及互联网诊疗中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与监管责任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

然而,规范发展多年,互联网医院在经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违规违法现象。典型的两大表现包括:用其他人员或人工智能软件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接诊;互联网诊疗平台将诊疗行为“异化”为处方药营销工具。

如何让互联网医院进入规范、高质量发展显得非常重要。笔者认为,一是要保证互联网诊疗与实体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做到最大程度的“同质”,让互联网诊疗回归医疗服务的根本定位;二是通过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加强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的独特优势,重塑医疗服务流程,加速线上线下医疗服务的融合和互补;四是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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