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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提升投资回报预期

发布时间:2024-01-03 10:36:32作者:秦卫华来源:医药经济报

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下称《实施细则》)挂网,对《实施细则》提出69条修改内容,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其中——

●增加一条:“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研读】这一规定对想通过造假数据来骗取科研经费的机构和个人产生威慑,对于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部分医药研究机构曾出现为获取科研经费,突击申请专利,在没有真正从事相关研究、缺乏真实数据的情况下,编造数据骗取经费的情况,这也是某些药品专利不能进行有效成果转化的重要原因。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创新药专利申请和实施的监管力度,促进专利向创新药市场转化。

●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研读】更加重视和细化对专利发明人的激励和奖励。

●对专利补偿制度进行了详尽叙述,并对可获得补偿的新药进行了定义:“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所称新药相关发明专利,是指符合规定的新药产品专利、制备方法专利、医药用途专利”。还对获得补偿的方法、条件和时长进行了明确规定。

【研读】 新药从发现到上市是漫长的过程,发明专利仅有二十年保护期,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授权也需几年时间,甚至要专利获得授权才会被金融机构认可,才会加大投资力度。专利补偿制度提高了投资者的回报预期,增强了市场信心。

新增的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药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章可循。

(作者系中山大学药学院原新药开发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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