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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单独支付目录更新 国谈药院外布局加速

发布时间:2024-01-03 10:24:46作者:本报记者 慕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各地正在通过多种举措,提升2023年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进度。日前,江苏、广东、河北、湖北、湖南等地相继调整“双通道”单独支付(亦称“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以多样的支付模式加速国谈药品院外布局。

支付模式多样化

单独支付药品作为“双通道”管理药品中的一部分,具有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等特点,参保患者就医期间使用纳入单独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可不受DRG/DIP等支付方式限制,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患者用药更加便利的同时,也缓解了医院资金运行压力。

《医药经济报》记者留意到,湖南省自2021年实施“双通道”政策以来,一直通过多种方式动态调整单行支付药品目录。2024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共纳入226个药物。而江苏省此次公示的“双通道”管理药品共74个,其中,纳入“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共36个,另有38个药品仅为“双通道”管理。

医药行业人士曾世新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双通道”药品与单独支付药品在目的、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存在区别,单独支付药品更多是解决适宜门诊治疗、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门诊和药店待遇问题,且药品管理更为严格。

更好发挥整体效能

中国院外营销联盟高级顾问孙跃武表示,在集采之前,医院端作为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坐享药品加成的高利润,药店只能是医院的补充。随着集采常态化,非集采中标品种已经把零售渠道当作产品销售的重要终端,药店成为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有益补充。

有专家表示,随着“双通道”管理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掣肘谈判药品进入公立医院的医保支付方式、药占比考核、药品配备数量限制、医院药事会制度等方面的障碍相继“松绑”。不过,谈判药品在可负担性、可获得性、合理使用和公平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

从各地已出台的政策来看,谈判药落地政策的地区差异明显,实行单独支付药品数目和标准差异也很大。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期待未来能在省市层面出台统一规范的“双通道”管理落地细则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相关医保政策,降低政策碎片化带来的影响,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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