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 15:42:06作者:安徽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期,安徽省药监局制定发布了《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处置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共19条,对细化优化核查处置程序,进一步促进核查处置规范、精准、高效开展,完善“平台监测、一网通办、省局督办、市县联动”的核查处置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规程》重点对核查处置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了规定,对线索研判、线索分发、核查处置措施等重点环节的操作性要求逐一进行明确,对线索接受、启动核查、核查处置等关键节点的时限逐一作出规定。
《规程》聚焦核查处置工作实际和难点,明确规定:针对经核查、协查无法找到经营主体的情形,应函至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或函至第三方平台属地监管部门,要求第三方平台采取下架违法违规产品、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风险控制措施。(安徽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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