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2 10:31:30作者:山西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加强和规范对取得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备案凭证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山西省药监局日前发布通告,明确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延续使用有关事项。
2022年5月1日起,山西省药监局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的编排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延续、补发的许可证件,许可证号的编排方式由“晋食药监械生产许XXXXXXXX号”变更为“晋药监械生产许XXXXXXXX号”,变更、补发的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的编排方式由“晋X食药监械生产备XXXXXXXX号”变更为“晋X药监械生产备XXXXXXXX号”。对于上述取得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企业,标识为“晋食药监械生产许XXXXXXXX号”“晋X食药监械生产备XXXXXXXX号”的现有库存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材料,可继续使用至2024年5月1日,但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内容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山西药监)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