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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方外流注入“润滑剂”

发布时间:2023-11-29 13:48:15作者:曾世新来源:医药经济报

地方门诊统筹对接又提速。12月1日起,山西省将全面实施“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工作。经当地卫健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均可申请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的医保支付服务,其处方可通过省级处方平台流转到全省门诊统筹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配售服务。

另据报道,11月1日,云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开出了全国首张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线上电子处方,顺畅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完成医保结算。可以看出,门诊统筹正在加速对接线下药店,医保政策也不断向零售药店倾斜,加速医药分业。


外配处方场景增多


根据山西省医保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参保人员登录互联网医院就诊,医师通过网上问诊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开具电子处方,处方进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互联网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线上或在实体门店购药,大大方便参保人员线上就诊和药店购药。下一步,山西省医保部门还将继续扩大范围,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及门诊慢特病、“双通道”门诊特药等就医购药“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

近几年,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层面,都以清晰明确的政策导向支持医药分业和处方外流,各地各主体推动的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也在加快落地应用。目前大多数地区均认可本省(本地)互联网电子处方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医保互联网实时结算的硬件条件已基本具备。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正在积极推进药店与本地互联网医院合作,加速门诊统筹对接。截至今年8月,25个省份约14.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服务,累计结算1.74亿人次;23.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了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其中定点医疗机构6.5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6.9万家。

随着政策对社会药房门诊统筹定点“应纳尽纳”方针的逐步落地,门诊统筹药店数量及占比将持续提升,外配处方药的场景及需求会越来越多。据米内网数据,2023年上半年,零售药店终端药品销售市场份额达27.6%,而2018年的占比是22.9%。在各项政策的驱动下,药品销售渠道格局正在发生变化,逐步从院内向院外迁移,尤其是处方药。


两个维度加强管理


在处方外流的趋势下,医院是提供外配处方的主体之一。此前,有地方发文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处方外配管理,包括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不得要求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使用电子流转处方不得作任何手工修改和出现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逐步建立医院外配电子处方平台。外配处方需纳入处方审核、专项点评监管范围等,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

作为药店,只有紧密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管理要求,合规销售,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满足患者的便捷购药和用药需求,医药分业和处方外流才能走得更稳更远。为此,至少要在两个核心维度加强处方外配的合规管理。

一是在处方源头规范医师开具外配处方行为。

包括医师在开具外配处方时应加强知情告知,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同时,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应加强外配处方日常管理,建立外配处方使用监测、评价、预警机制。

定期对开具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医师药品品规、数量、金额等实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围绕外配处方用药指征、选用情况、用法用量、安全有效性、替代药品等方面开展处方点评。定期通报外配处方使用情况,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将外配处方药物纳入统一药事管理,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由临床科室申报,药事管理部门审核,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动态调整。

二是在处方承接、药物调剂等环节建立机制。

即在零售药店承接外流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场景,建立起合规可控的机制。

第一,零售药店应尽量通过医保、卫健委等相关管理部门主导建立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承接医院外流的处方。与处方开具医院建立起药品数据互联互通机制,让医院医师了解药品的实时进销存及其他详细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患者用药提供帮助。

第二,零售药店应建立起药事服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患者用药指导、用药档案建立(药历)、用药随访等方面建立起可追溯的系统。

第三,建立“不转换患者所持处方药物”“药物警戒管理机制”“用药后副作用/不良反应与医院联动的紧急处理预案机制”“注射剂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可追溯机制”等,确保患者的外配处方用药合规、安全、有效。

随着更多部门参与到整个外配处方用药全链条各节点的监管上,患者未来的处方购药、用药不仅更便捷,也更加安全和可持续。


地方经验<<<


福建强化准入和监管


医院流不出、药店接不住,是电子处方流转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但在福建,“双通道”惠及患者的同时,医院、药店也获得了收益。“对医生来说,不需要根据药品库存开处方,只需因病施治,开最合适的药,为患者把病治好。与此同时,大医院的人流压力减轻,患者全流程就医满意度有所提升。”一位医院管理者表示。

目前,电子处方流转基本限于国谈药,国谈药给流通环节的利润不高,药店如何从这个机制中受益?国药控股福州专业药房有限公司福州市新权南路分店店长朱立杰表示:“拥有‘双通道’资质是政府对我们的认可,帮我们提高了信誉度。”他认为,靠单纯卖药赚钱已不能满足药店发展的需要,未来要以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赢得市场。

电子处方流转涉及环节多、流程复杂,安全如何保障?早在“双通道”机制建立之初,福建就设计了一套“双通道”药店的准入机制,包括需取得医保定点资质,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双通道”药品满足率高于30%,3年内不能有任何医保诚信违规记录等。

有准入,也有退出。福建明确,“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过程中必须依法合规,平台接入机构若存在不合规情形的,将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医院建立外购药品处方监控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每月开展外购药品处方点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发现不合理用药及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运用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处方中心加密存储等技术,确保电子处方流转开方身份可信、内容不可篡改。医保局开通患者手机端服务评价机制,开展定期稽查,并通过信息化实现全流程可溯、全环节监管。

福建已接入“双通道”医药机构201家,包括定点医疗机构73家、定点零售药店128家,覆盖全省11个统筹区。福建“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上线以来,已累计服务参保患者约6.7万人,开具流转处方22万张,药品销售额5.54亿元,医保结算额超3.76亿元。

据了解,当前福建正在进一步扩大纳入药品种类,一些慢性病药品也将逐步纳入其中,提高更多参保群体购药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摘编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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