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15:57:10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为适应新形势下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工作需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新疆药监局印发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有效期5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标准管理、备案管理、生产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7章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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