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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17 15:53:34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多地进一步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政策有关事项。

北京调整申报程序

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由市医保局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同时明确,自2022年以来,已在2个及以上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由药监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产生的新医疗技术、新医疗活动,且不属于国家及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向市医保局提出优先评审论证书面申请。

广东设置绿色通道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对《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文件提到,属于国家医疗中心和国家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对于价格较高、经济性依据不充分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申请附条件新增立项。同时,设置新增项目审核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流程:1.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手段空白的。2.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无相应价格项目,不能按本地现有价格项目对接的。3.配合落实国家和省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并在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4.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必要优先审核的。(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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