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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贸易迸发上合潜力

发布时间:2023-11-03 10:05:22作者:中国医保商会供稿来源:医药经济报

10月24-25日,上合组织传统医药产业大会暨国际生命健康产业合作会议在天津举办。上合组织传统医药产业联盟秘书处、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副主任柳燕女士就《中国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传统医药产业合作与机遇》进行主题报告。

从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以来,上合组织大家庭在不断扩容,成员国已经由成立时的6个扩充到8个,观察员国有3个,对话伙伴国为14个。日益壮大的上合组织为成员间开展广泛的交流和对话提供了平台。我国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的中药外贸占中药整体外贸的10%左右,充满了活力与潜力。

贸易体量稳步增长

2017年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中医药贸易额为5.3亿美元,2022年这一数字已经攀升到8.2亿美元,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9%。

出口也实现了一定增长,出口额从2.1亿美元增长到4.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5%;进口额从3.3亿美元增长到4.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4%。

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中药贸易主要产品是原料性产品,植物提取物和中药材饮片占比较大,中成药和保健品几乎可以忽略。

譬如,我国常见的进口药材大约有110多种,不少品种来自上合国家和地区,如防风、甘草、五味子、九里香、白鲜皮等。再如,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药材十大国家分别为印度尼西亚、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缅甸、越南、伊朗、韩国、俄罗斯和美国,所进口中药材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额的86%。前十大市场中有4个上合组织相关国家。 

政策支持合作频繁

为了推动与上合组织国家的中药材贸易,我国相关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了一些政策,允许从上合国家和地区进口不同种类的中药材。

2020年黑龙江政府发布政策准许从俄罗斯进口防风、赤芍、白鲜皮等十种还没有获得海关总署建议准入的药材。2023年10月10日,海关总署又发布了关于《从尼泊尔进口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建议要求的公告》,允许进口符合相关要求的15种药材,包括余甘子、重楼、沉香、九里香、决明子等。

随着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地区的合作日益增多,中药企业在上合国家注册准入的品种也开始增多。

不过,由于文化差异、市场准入困难和注册后的渠道建设等问题,中医药在上合国家注册这条路也并非完全通顺。随着进出口贸易通关便利化与协调,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中国医保商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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