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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面压实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03 09:48:51作者:天津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多措并举,从严督促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压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该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典型问题清单内容,指导企业围绕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质量风险、人员风险进行全面梳理。

二是组织企业培训。对药品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常见违法违规行为等普遍性问题进行线上培训,防范违法风险;对投诉举报、偏差管理、药物警戒等个性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向企业进行普法宣传。

三是严格风险管控。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系统梳理排查风险,对已发现的风险点列入清单,采用销号式管理,并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天津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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