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5 16:10:56作者:海南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药品专职检查员首次层级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开展药品专职检查员首次层级评定工作。
《方案》对检查员层级评定范围、标准、程序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方案》要求,本次参与层级评定的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3个序列,涉及药品生产检查员、药品流通检查员、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化妆品生产检查员4个类型。根据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将检查员划分为初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专家级检查员4个层级。
《方案》将充分调动检查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检查工作职业荣誉感,激发检查队伍整体活力。 (海南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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