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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集采扩围力推精细化

发布时间:2023-10-20 11:23:44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10月11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第四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经专家论证,从未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中,筛选确定了第四轮药品带量采购品种,共计西药40个、中成药17组品种。具体来看,西药多是普药,包括氨咖黄敏、庆大霉素、开塞露等;中药则大多是湖北牵头19省中成药集采的品种。

除江苏外,近日甘肃、安徽等地也披露了集采新进展。在业界看来,目前各省集采动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二是推进省级联盟、区域联盟集采。现在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四级采购体系。各省在拓宽集采范围的同时,亦在不断加强集采精细化管理。


规则更加细化


江苏此次细化了采购规则,分为西药和中成药两部分。西药方面,根据同品种申报企业数和上年度各企业省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申报企业数为5家及以内的品种,不再分组。申报企业数为6家及以上的品种,申报企业分为两组。

西药中选规则方面,独家品种报价不高于本产品省级集采最低价的,拟中选。对在外省无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格的独家品种,申报产品接受本次采购已中选独家品种平均降幅的,拟中选。非独家品种同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拟中选:1.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在同组前50%(四舍五入取整)的企业拟中选。报价相同时,上年度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2.在同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基础上降幅达40%,拟中选。

中成药方面,江苏规定,将根据申报产品(不区分规格包装)在外省集采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确定拟中选企业。其中,有外省(区、市)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和省级集采最低价的,拟中选。

对于江苏此轮带量采购规则亮点,业内人士提到,“中成药集采规则大致和其他地区相近。江苏主要对西药申报企业的分组进行了细化创新,这种分组方式有助于充分竞争,也将对拟中选价格进行纠偏。所有非独家品种的拟中选企业,根据其最终报价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的比值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10%的,不符合条件需要进一步降价。”

      

各地进展积极


当前,各省正在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

日前,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共计43种药品248个中选产品。跟以往相比,此次联动集采的规则设计更加明确,在入选标准、协议周期等方面进行优化,联动集采中选药品均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近期,安徽省亦启动新一轮药品集采。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涉及49个品种、102个品规。精神药品地佐辛注射剂与管制类麻醉药品羟考酮口服制剂(缓控释)包含在集采名单中,是管制类麻醉药品首次进入省级集采名单。

长期关注集采动向的行业专家分析表示,“全国大致已形成5种集采形式,包括国家集采、省级联盟、省级采购、市级联盟、市级采购。各省以联盟采购和省级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进展积极。各省集采主要涉及两类:一是竞争充分的品种,二是竞争不足的品种。随着集采持续扩面提速,预计未来影响会更加深远,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加速形成全国统一的集采市场,并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区域采购联盟。”

有医药企业则认为,“化学药由大市场向高质量转变趋势明显,质优价低保供是政策导向。提升产能利用率及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创新药、首仿药、高端仿制药发展将进入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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