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1:58:24作者:张昊来源:医药经济报
笔者认为,应加强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合作管理,规范双方合作行为,严防潜在廉政风险发生。
亟需规范引导
一是第三方机构行业准入标准不完善,尚未建立管理规范和标准,尤其是服务质量方面缺少完整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二是与部分从业人员开展不正当合作。三是缺少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尤其对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安全与感染防控等应加强评估。
健康发展建议
在医疗反腐的大背景下,医疗机构如何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开展合作?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是明确合作条件,签署协议。医疗机构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遴选竞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规范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合作项目、合作方式、结算办法、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
二是促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检测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明确行业定位,发挥优势。第三方机构要在合规框架下,利用考核评估和诚信评价争取获得更多委托检验。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追究责任。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依据合作协议予以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是重视知情同意,告知患者。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服务时,需获得患者知情同意书;如合作内容超出原定范围,也应告知患者。(作者系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治理体系研究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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