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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绳切墨 学术清流

发布时间:2023-10-07 10:25:13作者:邹晓徽来源:医药经济报

医学的进步离不开学术交流。加强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化,不仅可以保障药品采购更加公开、公平、透明,也关系到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有助于医药企业规范推广,促使行业进一步迈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轨道。在强监管新常态下,学术交流活动要做好哪些风控管理?

主动遵循规范

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中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学术交流活动怎么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43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负责。”这一规定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定职责,即“法律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合规管理”。

此外,《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这些规定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自身法治建设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机制,即“在法律框架下,医疗机构要主动遵循合规运营的要求”。这种主动,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和问题,确保学术交流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同时,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法治意识和合规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注重点环节

通常情况下,一场学术会议包含几个关键要素:会议性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以及参会对象。

会议性质和目的需要引起注意。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以交流医疗领域的新进展、新研究、新技术为主要目的,如分享临床经验和诊疗手段、探讨新的用药理念、药物的临床研究进展以及新药的治疗领域和功效等。

为避免沦为推销宣传某药企产品或通过会议进行不正当款项往来及非常规人际交往的工具,相关主办方需要就会议举办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研判。

会议时间和地点亦需要重点关注。医学学术会议若被安排在热门景点、豪华温泉度假村、高尔夫俱乐部甚至游轮上举办,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此外,要严格审核参会者。有些医务工作者为了获取学分而“蹭会”或只签到不参会,会前和会中要严格甄别。

回归内容本体

笔者认为,规范的学术交流活动,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保证会议的真实性。这就要求不仅地点要合规,参会的医生也要真实参加。随着远程医学会议的兴起,很多会议在真实性方面把关不严,在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少弄虚作假问题。

二是保证内容的专业性。企业不得以赞助为由,安排厂商发言或者就某些讲者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这些做法无法保证学术交流活动的专业性和正当性,涉嫌不正当竞争,有失公允。学术会议的举办必须回归到会议专业性本身,不与药品购销相关联。

三是确保会议款项的合规性。会议合作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合作费用途。在与药企厂商签订会议合作协议时,须有明确的条款约束,如“主办方和协办方不得向参加会议的代表给付任何现金或其他物质性利益,以影响其处方的专业判断”“主办方不得要求或者同意合作方的员工参加与会议不相关的其他活动(特别是娱乐休闲活动、参加旅行等)”。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赞助方不得为参会人员的随行人员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费、住宿餐饮费等;不得向参会人员给付现金;如果会议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取消、中止或中断,主办方需将会议合作费(赞助费)限期内退还合作方。

严管证据链条

确保学术交流活动的合规性,还必须对学术会议的证据链进行严格管理。证据链是指能够证明学术会议合规性的一系列证据,包括会议计划、供应商及赞助商遴选、会议执行以及账务处理等环节的记录和文件。这些证据链在会议筹备计划阶段就已经开始形成,并且随着会议的进行不断完善和补充。

在会议筹备计划阶段,需要准备《会议计划与预算》文档,明确标注会议的性质、日程、预算等信息。这份文档是会议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后续的供应商及赞助商遴选、会议执行和账务处理等环节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在供应商及赞助商遴选阶段,需要对会议供应商和赞助商进行明确的准入评估。评估过程需比较各供应商或赞助商的报价,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同时制定会议采购标准和流程,以确保整个遴选过程的合规性。必要时,可以与供应商或赞助商签署《反腐败协议》,以避免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在会议执行阶段,需要与会议举办场地所在方签署《会议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举行过程中,对必要的环节进行把控,如讲者和参会者的往返差旅与住宿安排、讲者的课件以及参会资料的内容等。这些细节不仅关系到会议的质量,也是证明会议合规性的重要证据。此外,网络宣传页面(包括自媒体文章、宣传海报图片等)以及在会议酒店大堂摆放的展板、会议期间的录音录像文件等也是证明会议合规性的重要证据。

会后,需要针对会议制定详细的付款核查清单。清单中应包括所有与会议相关的费用明细,如场地租赁费、讲师酬金、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等。

总之,为了确保学术会议的合规性,必须对整个会议的筹备、执行和后续处理过程进行全面的证据链管理,不仅可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更可以保障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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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有道”刍议课酬

在举办学术会议的时候,还牵涉到讲者的课酬等费用支付的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主观目的是“影响其药品采购或者药品处方行为”而采取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给予,将视为商业贿赂。

医生因具备处方权,对于药品购销交易具有影响力。既往执法中,监管往往将医生视作“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或者“利用职权、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医生的身份属性确实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的受贿主体。那么,认定讲课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的关键最终落在“主观目的”上。

一般情形下,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支付讲课费须遵循“合理并符合公平市场价格标准”的原则,讲课费金额要与劳务付出相匹配,要对讲课时长、讲课频次与讲者资历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判,尤其还需要注意同一讲者的讲课费上限金额,避免出现违规。

需要强调的是:医疗行业与制药业共同的使命是通过临床诊疗反馈和新药研发,为患者提供福祉。执合规之绳墨,促医学之发展,建立在合规底线基础上的医学学术会议必将能提升临床诊疗的价值,促进药物的研发创新,从而最终使患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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