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11:21:45作者:内蒙古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以“四个新”为抓手,全面强化药品抽检工作。
一是地方药品抽检有新要求。要求各盟市统一抽检计划、统一使用药品抽检信息系统、统一发布不符合规定质量通告、统一数据管理四项“统一”,全区抽检工作“一盘棋”局面基本形成。
二是抽检考核引导有新方式。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盟市人口比例数与盟市本级药品抽检批次数挂钩,真实反映体现各地抽检工作成效。
三是抽检到样率有新突破。强化组织领导,按期调度抽样完成情况,把抽检到样率作为提高药品抽检工作效能的“牛鼻子”来抓。2023年,自治区药品抽检到样率87%,同比提高17%。
四是核查处置工作有新目标。对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最快速度开展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最强措施防范风险,确保不符合规定药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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