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9-04 11:20:15作者:摘自“江苏药品监管”来源:医药经济报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35条,从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化妆品网络经营作出具体规定。

   

监管对象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监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及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平台责任

开展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等管理责任。


经营者义务

履行进货查验、产品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贮存运输等义务。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