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8 11:22:01作者:山东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山东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AP)有序实施,促进中药材供给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种植养殖、采收加工等各生产环节,从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水平、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提升采收和产地初加工技术水平等十个方面明晰了山东省推进实施GAP的23项主要任务,全面提升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推动产地政府引导,积极支持和协助中药材产地政府将中药材源头质量安全纳入地方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