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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集中曝光 整肃广告违法

发布时间:2023-08-28 11:17:14作者: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来源:医药经济报

8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以下为部分已经办结案件:

1.

北京某医美医院广告违法案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

处理: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

天津某医美医院广告违法案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调查查明,天津世纪华中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视频号中发布题为《颜值在这个时代有多重要?变美不踩坑 变富不迷路》的广告,广告中宣扬容貌焦虑,并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为医疗美容项目作推荐、证明等。

处理:2023年5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1万元的行政处罚。

3.

南京某医美诊所广告违法案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宣传其使用的皮肤美容仪“全球排名第一”,但并无依据证明;虚假宣传其使用的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的功效;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称有“4项专利技术”,但实际只有1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

处理:2023年4月,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46万元的行政处罚。

4.

杭州某信息公司广告违法案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脸针。

处理:2023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5.

榆林某妇产医院广告违法案 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榆林妇产专科医院通过医院外侧墙体、内部展示牌、宣传彩页发布含有“先变美 再缴费,妇产医院为您甄选美学标准”“丑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习惯了丑的样子”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

处理:2023年4月,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45万元的行政处罚。

6.

承德某县医院广告违法案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河北省隆化县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治愈率高、无副作用”“手术成功率在99%以上,手术治疗复杂骨折,均达到满意疗效”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保证,以及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内容。

处理:2023年4月,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7.

济南某皮肤疮疡医院广告违法案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济南皮肤疮疡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利用公众号对外发布医疗服务广告,且广告中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内容。

处理:2023年5月,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8.

漯河某理疗店广告违法案 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调查查明,召陵区徐氏曲度颈肩腰腿疼康复理疗店在店内宣传“(28~35天)是完全可以康复治愈的”“全球首创‘多功能埋线针’,万能注射疗法”等内容,夸大治疗效果、对治疗效果作保证性承诺。

处理:2023年4月,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9.

天津某生物工程公司广告违法案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分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天狮爱狮新零售”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采用耶鲁大学高效纳米银抗菌制剂研发技术”等虚假内容,同时还发布了未经审查的“白银花园”医疗器械广告。

处理:2023年6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10.

太仓查处某公司广告违法案 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悬挂展示牌等方式推销“恒赪”牌虾青素蛋白粉,存在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和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形。此外,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对普通食品“虾青素”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处理:2023年7月,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11.

深圳某通信设备公司广告违法案 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调查查明,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养生机”中使用的音频文件含有“不打针、不吃药、快速康复男性久治不愈的肾腺疾病”“有效率百分之百”“唯一具备肾腺同治功能医疗器械”等内容,所植入的内容未经广告审查,且含有大量夸大治疗效果、对治疗效果作保证性承诺等内容。

处理:2023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对当事人销售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2.

四川广播电视台广告违法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四川广播电视台利用其广播频率以“健康有约”“博医大讲堂”“医言医语”养生栏目的形式变相发布“熊胆粉”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保证以及利用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处理:2023年7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4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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