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6 11:33:50作者:陈周全来源:医药经济报
长期以来,中药饮片行业存在缺乏跨区域互认的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小、散、乱”,自动化程度低,流通链条长,全程溯源难,以及价格波动大、监管难等问题。而《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3〕1号)指出,“引导和督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结合产业规划、资源优势、技术能力等生产实际,优化调整品种生产结构,逐步推进实现中药饮片集约化、精品化、规模化的生产模式。”
配方颗粒是饮片一种形态
中药配方颗粒是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经几十年的试点后,主管机构发文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取消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执行严格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制定的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其较高的要求需要中药材鉴别、中药饮片炮制、颗粒生产、检验放行等全环节质量管理来保证。
《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要求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应当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应当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明确了中药配方颗粒是饮片的一种形态,中药饮片是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直接原料。
质量互为依托,产业互济共生
因而,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应以做好中药饮片为前提,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范中药饮片生产和质量追溯、推动改进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模式。譬如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进一步调动中药材产地地方政府、中药材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积极性,推动中药生产企业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延伸。
今年5月,国家组建了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这对研究完善实施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技术要求,促进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具有重要意义。
站在更高的维度去思考中药饮片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直接原料与坚持中药饮片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不以取代饮片为目的来主导企业的业务行为,坚持多位一体、优势互济共生发展。
相比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更严谨,质量更稳定均一。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融合了中药饮片的生产,优化调整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生产结构,实现中药配方颗粒集约化、精品化、规模化生产,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模式的改进也就顺理成章。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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