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10:33:14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多地发布药品价格联动新规,联动范围进一步扩大且规则趋严。
8月8日,四川省药械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挂网药品联动参考价格集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已正式公布省级集中采购挂网或中标结果但尚未发生交易的挂网价或中标价也纳入采集范围。不久前,湖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提出挂网药品联动全国最低交易价,联动范围涵盖除定点供应、协议期内国家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外的几乎所有药品。
在业界看来,价格联动正从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转向全国最低交易价。由于实际交易价往往低于挂网价,溢价药品或将迎来新一轮降价调整。
规则趋严范围扩面
从各省药品价格联动趋势来看,联动范围正在扩面。山东省7月公布的《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2023年第三批)的通知》显示,除了国家和该省已有明确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联动的药品(如国家谈判、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基础输液、短缺药品等),外省产生新的挂网或中标价低于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目录药品,以及备选目录药品,均在联动范围内。
另据四川省最新要求,联动范围涉及除协议期内国家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外的所有已挂网药品,包括已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的集采非中选药品、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竞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等。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交易价、对同通用名同剂型下挂网价格差异较大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向实际交易价格转移等新做法。
梳理发现,除湖南外,天津、云南、深圳等省市也曾提到过按全国最低交易价联动药品挂网。深圳在7月发布的《关于开展挂网药品全国价格核查和价格联动的通知》提出,如药品在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出现新的最低交易价(含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生产企业须在其新的最低交易价执行之日起30日内在深圳平台进行自主申报降价。
山东一家大型药企相关负责人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此前,由于各地招采政策存在差异,对企业来说最大的挑战在于平衡各个市场并进行选择。一旦在某地产品价格降下来,价格全国联动后,将对其地区销售产生影响。但随着全国‘一盘棋’推进、价格联动规则越来越严格,这些差异正在缩小,价格基本趋于一致。”
暂停挂网甚至撤网
在规则趋严的同时,越来越多地区亦对不符合价格联动要求的药品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理措施,例如长时间暂停挂网甚至撤网。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将对未按规定联动外省省级中标或挂网价格的139个药品进行暂停交易。按照通知,7月26日至8月8日期间,上述相关药品暂停交易。8月9日,相关企业可以自主调价,如不改价接受联动,两年内不允许挂网,并作撤网处理。
而根据湖南最新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如实填报价格信息,当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挂网价且低于湖南省挂网价格,生产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申请调整,若虚报、瞒报和未按要求及时申请价格下调的,一经核实,纳入信用评价。
“当前,大部分省份均提到了全国最低价联动,各地也在逐步完善现行招采规则。”一位关注招采政策的专家认为,今年招采改革中的核心和重点就是推行信用管理制度。目前医药行业正在重点开展价格乱象专项整治,旨在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及行业健康发展。
在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看来,“经过这些年医药政策改革,药品价格基本已经探到位。下一步,需要建立药品支付标准体系,超出部分让患者自付,低于部分则把空间让给医院,以市场化手段引导药品价格调整。当然,如何提高医保协同作用、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需要继续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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