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7 10:53:10作者:北京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京津冀三地药监部门日前共同制定印发《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三地通过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共建监管资源共享平台等多种方式推进医药产业深度合作,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新监管形势,三地药监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医疗器械注册人借助区位优势,充分推进三地医疗器械产业融合发展。《办法》通过明确三地药监部门在监督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培训、风险会商、信息通报等医疗器械协同监管方面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将进一步强化三地医疗器械生产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和培训资源共享,有力推动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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