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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可经由绥芬河口岸、同江口岸进口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8:41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同江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自7月4日起,中药材可经由绥芬河口岸、同江口岸进口。所进口药材应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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