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6 11:15:15作者:摘自国家医保局官网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国家医保局挂网关于《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的解读,摘要如下。
Q:《续约规则》调整完善的目标是什么?
A: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定位。更加有利于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符合战略购买、价值购买的方向。使科学性和公平性得到提升。
Q:本次调整完善的主要方面有哪些?
A:一是建立了基本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调整规则;二是进一步体现对创新的支持;三是2023年、2024年新冠药品续约时超量可不降价。
Q:此次调整将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产生哪些影响?
A:通过完善续约规则,稳定了企业预期,进一步调动企业申请进入目录、为目录内品种追加适应症的积极性,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将得以维持和提升。同时,按新规,谈判成功的品种单纯因基金支出超预算而被剔出目录的风险降低,更多性价比高的谈判药品得以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利于降低基金支出风险和患者个人负担。
Q:《续约规则》调整是否表明国家层面对药品创新支持力度更大了?
A:支持创新是各国普遍做法。医保部门始终重视对药品创新的支持,通过缩短谈判周期、完善评审评价机制、加快药品落地等,以实际行动有力支持了医药创新。本次调整,对于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1类化药、1类生物药、1类和3类中成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谈判续约,谈判降幅可不必须高于按照简易规则确定的比例。
需强调的是,支持创新必须以“保障基本”为前提。支持创新必须以科学、客观、规范的评估评价为前提。(摘自国家医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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