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9 11:16:28作者:本报综合来源:医药经济报
7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保质期的标注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使用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的中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可以按有关规定在标签适当位置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使用从境外进口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标签上可以标注相应进口药材的通关单编号。
中药配方颗粒包装、标签的管理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报综合)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